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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更新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1930
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报到要求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9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大楼(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266号)。
3.报到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10前进入考点,进入候考室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当天上午7:30前未进入候考室作弃考处理。面试前须出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核对身份。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或因考生迟到、临时弃考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面试比例的,该职位继续开考,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省民政学校教师岗的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的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江西省民政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六、有关要求
1.面试期间,对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江西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