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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江西省假肢师矫形器师 鉴定考试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2622
一、鉴定的职业与级别
1、 假肢师: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2、 矫形器师: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二、鉴定内容
鉴定内容为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三、鉴定申报条件
假肢师、矫形器师初、中、高等级的申报条件如下。参加山东省民政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技能:
(1)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鉴定申报程序
(一)符合各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者,在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jnjd.mca.gov.cn之“网络报名系统”)网上如实填写《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不得漏填(如上传照片等)。提交成功后,导出打印《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一寸照片、两寸照片各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分别为办理准考证、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使用)。
1、具体申报程序为:符合各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者,在民政部“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网址http://jnjd.mca.gov.cn/)的“网络报名系统”的 “鉴定报名”模块,点击“申请报名”按钮,按照网上提示的各职业的申报条件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申报信息”中的“鉴定机构”请选择“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81鉴定站 山东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填报项目不得漏填(如上传照片等),提交成功后,由鉴定站进行网上初步审查。
个人报名成功后,由单位将《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各鉴定站,电子版发送至鉴定邮箱:t889335848832@126.com,由鉴定站进行网上初步审查。
注:申报人员网络报名成功后,请单位或个人及时与各鉴定站联系进行网上初审。
2、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到鉴定站现场确认。现场审核请携带: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须从网上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加盖公章的本职业的《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申报表》后面,两份)。
(4)、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一寸和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6、现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申报条件审核上述材料原件后,汇总申报人员情况,统一向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统一鉴定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至4月24日。按照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安排,2017年4月24日后,鉴定站不再接受网上报名。
统一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按照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81站将于6月26日(含)之前组织实施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六、收费标准
假肢师、矫形器师鉴定考核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七、081鉴定站地址及联系方式
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第081站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号(山东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8933584-8832
联系人:刘娜、崔岳
手机:18663723006(崔岳)
电子邮箱:t889335848832@126.com
联系QQ群:471221505。
如需要鉴定教材的考生可登录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联系购买。(网址:http://jnjd.mca.gov.cn/)
附件: 1.《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2.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______同志,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 相关工作_________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在何岗位 |
从事何专业工作 |
获何职业资格 |
证明人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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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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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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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 传 真 :( )
注:本证明须由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出具,如因调动工作现单位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的,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同时证明。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方有效。每人二份。
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及专业 |
工作单位 |
申报职业工龄 |
原有资格证书及等级/现有职称及专业 |
原有资格证书编号及发证日期/现有职称编号及取得时间 |
申报职业 |
申报等级 |
手 机 |
正常鉴定/破格申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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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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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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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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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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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此表。2、将《初级、中级、高级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81鉴定站,由鉴定站进行网上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