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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4年度编外人员招聘公告(第四批)
更新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62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驾驶员兼业务员(听力相关专业或电子信息工程和软件工程专业优先)。为确保招聘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名驾驶员兼业务员(听力相关专业或电子信息工程和软件工程专业优先)。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流程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资格证等条件
驾驶员兼业务员(听力相关专业或电子信息工程和软件工程专业优先)
①性别不限,持有C1等级及以上驾驶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③具有从事助听器验配或听力康复工作相关经验(听力言语康复专业优先录取)或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专业素质优先;
④服从本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
2.具有5年以上专职驾驶员岗位经历;
3.熟悉市区及周围路线,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4.有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验丰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岗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5.曾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30。
(三)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车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4.下载并填写《江西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5.材料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285734343@qq.com。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91-86111906。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6.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四)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审查,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二)面试内容:包括技能考核和面谈。技能考核主要测试驾驶技能、应变能力。面谈主要测试工作态度、交通法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等。
(三)面试结果:按面试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以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录取结果电话通知录取人员,没有通知的视为未录取。
六、体检、聘用方式及录取
(一)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方式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我单位工作。
(三)录取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及考核绩效(参照《江西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江西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编外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工资标准)+餐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个人部分每月由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享受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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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