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辅具鉴定须知
更新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2980
一、鉴定流程
致电预约 |
递送检材 |
委托受理 |
审核检查 |
鉴 定 |
二、送检材料及注意事项
1、委托人或单位委托书(一式两份,必需;委托方不留存一份即可);
2、被鉴定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必需);
3、被鉴定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含首页,被鉴定人未成年人者,必需);
4、被鉴定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5、被鉴定人伤残等级评定书复印件;
6、被鉴定人住院病历、检查诊断证明、X线片及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必需);
7、其他需提供或能够提供参考的材料;
8、对未成年人做鉴定需监护人在场;
9、委托人(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鉴定材料复印件要字迹清晰。
友情提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需提前电话预约。
江西省康复辅具质量检验鉴定中心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52号
电话:0791-86107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