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康复辅助器具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3205
委 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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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检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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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鉴 验定 材资 料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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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案 摘要 |
被鉴定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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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事项: 委托要求: 报告发送: □自取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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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事项: 1、 委托人应如实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和鉴定材料。因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而 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2、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国家、行业标准或本机构的技术规范进行司法鉴定。 3.鉴定机构仅双方约定对送检样品负责。 4.□ 留样保存3个月; □ 送检样品过少,无留样;□ 送检余样返回。 5.□ 样品不符合要求,委托人同意鉴定结果仅供参考的。 6. □委托人申请鉴定人回避,鉴定机构决定回避的鉴定人: 7.□需补充鉴定材料或遇疑难问题等确需延长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商定 8. 鉴定时间从协议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 双方商定的时限从 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0. 接受委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出现特殊情况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2)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无法补充的; (3)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 11.鉴定收费 元。 □标准 □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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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约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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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机构)(签名或盖章): 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